经济合同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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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的制定,可以明确交易的解除条件和方式,保护双方的利益,合同的制定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具备法律效益,以下是久久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经济合同范文8篇,供大家参考。

经济合同范文8篇

经济合同范文篇1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应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应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经济合同范文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我市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经济适用房房屋销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房屋属社会保障性质的政府政策性住房。

本房屋由开发公司 代建,并代表甲方承担建筑质量及房屋保修责任。

第二条房屋坐落与面积

(一)乙方购买位于社会保障性住房高林居住区 小区第 组团第 栋 室的 房型住宅,建筑面积 ㎡。

(二)上述建筑面积为暂测面积,暂测面积与房地产权籍登记部门实测面积的误差在±1%以内含(±1%)时,双方互不退补差价;超出±1%以上时,按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差退补差价。

第三条房屋配售价格

本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总房款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总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

(二)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不少于总房款的30%)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三)需办理购房贷款的,首付款(不少于总房款的30%)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相关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办理贷款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四)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在合同签订时缴交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并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转入甲方指定帐户,上述款项合计不得少于总房款3%,尔后按第(二)项或第(三)项付款方式办理余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元缴交手续。

无论以上述何种方式,乙方除首付款外,其他应缴房款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所缴房款转入: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乙方缴清全部购房款后,或贷款银行已放款到账,甲方即向乙方开具购房发票。

第六条逾期处理

乙方在缴交首付款及签订购房合同后,未在日内缴清购房余款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未缴部份金额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超过规定期限后 日未缴清购房余款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合同无效,退回已付房款本金,已交房的,甲方收回房屋。

采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未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首付款不足总房款3%的,合同无效,退回已付房款本金;已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在付

清全额购房款前放弃购房的,所提取的公积金由甲方办理退回公积金帐户手续。

第七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年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但以下情形可以据实顺延:

(一)发生影响交房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调整;

(三)工程建设中遇有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后,交付期限可以顺延。

第八条房屋的使用与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

1、应按期提供质量合格并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的房屋;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通知,办理缴款和交房手续。

2、乙方使用房屋应遵守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守物业管理相关制度。乙方不得擅自装修及变更住房的使用功能,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承担小区等公共部分的管理、维修、保养等分摊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对其所提交的经济适用房申购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乙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购本房屋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收回本房屋。

(二)本房屋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及用于经营活动,不得变相转让。

(三)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5年内不得转让,但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为购房价格并计算折旧,年折旧率为1、43%。回购时应恢复住房原状,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的费用,回购时不予结算。

(四)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满5年后转让的,应按购买价格与届时社会保障性住房转让指导价的差价的9%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

(五)本房屋除为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六)贷款银行实现抵押权需处置本房屋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回购或由贷款银行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商处理。

第十条土地房屋登记与土地房屋权证的办理

(一)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二)本合同正本及购房发票作为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凭证。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代建单位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我单位作为代建单位,按国家有关房屋保修规定对该房屋承担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济合同范文篇3

1.高校经济合同内容及其特征的分析

1.1高校经济合同

合同,是契约经济中各个主体相互往来的桥梁,是商品在交换的过程中,对活动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依据。它能够使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有效的落实。是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经济活动合法化的保障。目前,我国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指高校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其它主体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平等、公平”为原则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2高校经济合同特征的分析

1.2.1从高校经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

在经济活动中的各个当事人在鉴定合同时,被称之为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依法享有合同中所规定各项权利,并承担着相应的法律义务。而高校经济合同中,至少会有一方主体,是与社会经济活动相关联的,并以自身发展为目的高等院校。这是其经济合同中最为主要的特征。

1.2.1从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来看

在开展高校经济活动的时候,一定要预先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计划,并且要与其教育、学术、公共服务的内容相结合,在保障学校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由此可见,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仅限于教育,服务,科研等方面。与其它经济合同内容相比,范围很小,区别很大。

1.2.3从高校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来看

高校参与在社会经济活动的时候,其活动的范围和内容与其它经济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其经济合同的审批签订及其履行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照相关规定,学校在需求经济合作伙伴之前,需要首先进行投标招标活动。在履行合同规章制度的方面,高校一般都是要以学校的名义为前提,派遣法人代表与合同其它主体进行签订活动,而另外部分的工作,则是交由其它相关部门来进行。

2.当前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2.1合同内容不完善、不明确

经济合同,其内容首先要规范,对于各项责任与义务分配,一定要明确。合同的适用性是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为前提的,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也是要在合同生效之后方可适用的。因此,目前我国高校内部执行部门与对外业务部门联系不紧密,对于合同的制定标准不够专业,了解不够全面等现象,都有可能会造成合同签订后,学校主动权的.丧失,这会造成学校经济利益的损失。

2.2合同生效时间不明确

经济活动中,参与活动的各个主体,之所以签订经济合同,就是为了使其活动内容受到法律的保障与约束,因此合同就是约束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法律条文,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是,我们要明白的是,合同并不是法律,它只是法律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只有在得到了法律认可并对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时候,才能生效。

2.3经济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合同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但是在其执行的过程中,合同中各个主体的行为活动依旧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好的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但是,由于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随意变更以及其财务监督部门的监控措施不够完善等原因,使其经济活动中存在很多不安隐患。这非常不利于高校经济的发展。

3.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中的合同管理

3.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定

在高校经济活动中,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定是其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其行为的指导和规范。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要从学校的经济模式与发展需求方面考虑,在分析了学校实际的运营特点之后,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制度的创建。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高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使其在执行的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纠纷的发生几率,在维护了学校权益的同时,也将学校的各项义务有效的落实下来。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高校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先决条件。

3.2各个机构紧密配合,团结协作

在对高校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之外,还要将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它需要各个部门的团结协作。也就是说,在高校内部,应该就有一个分工明确,脉络清晰,层次多样的管理网络。对于一些重大的经济决策,应该经过先关部门的分析,表决之后,方可施行。这样一来,不但合同的中虽规定的任务能够得以有效完成,也能够减少很多无用功的产生。各个部门的有效配合,还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定期开展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

任何社会活动都是以人为主体而进行的活动,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然也要以人为主体,在推行高校管理模式多样化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重视管理人才的培养。在学校内部,要定期开展管理知识普及活动,也要定期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好的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与职业素养,进而提升其法制观念与工作能力。

4.结束语

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各项事业都处于相对繁荣的时期,为了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以及提高其自身的经济实力,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模式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开始发展。经济合同,是高等院校与经济活动中其它主体的链接桥梁,也是其经济利益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合同范文篇4

新时期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活动的开展都讲究法制性,这不但是对活动参与者的规范,更是对于参与者自身的有效保护。高校参与市场行为的角色是民事主体,它与其它参与者一样,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然而,部分高校的在参与市场活动的时候,没有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制性引起重视,给合作方留下了许多的法律漏洞,为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一、分析高校经济合同的差异

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在法律方面与其它任何主体都担任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从其自身性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程序上来看,与其它主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合同主体差异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的主体自然是参与校方。学校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从事教育、教研工作,与其它主体相比,高校参与社会市场行为,主要是为了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开展,其参与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它并不需要得到实质性的经济收入,只要存在于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有利的因素,高校都会去参与,如建立校企科研项目等。

(二)经济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社会团体,如企业,他们参与市场行为一定是带有盈利目的的,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高校参与市场活动,则需要能够推动高校学科建设、教学发展、公共服务发展。因此,在合同内容上,其它社会团体几乎会涵盖一些资金注入与利益分配项目,而在高校经济合同当中,有时是不包含这些内容的。

(三)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的差异

高校与合作方签订经济合同,会派遣校方的法人代表与对方进行签约,签约名义则使用学校的名义进行,这就区别于社会上某些以个人名义参与市场活动、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

二、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所讲述的高校经济合同差异及其自身的管理行为,造成了其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文,笔者举例其中的三项问题进行说明。

(一)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我国高校所设立的所有部门几乎都是与教育有关的部门,从高校开始参与市场行为以来,就很少有学校设立专业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众多的经济工作、合作管理等工作几乎都是交由学校具备经济管理和公关管理能力的人才进行,这些人往往又担任着学校其它教育工作,多年未从事此类工作,生疏是在所难免的。这就造成高校经济合同缺少专业人士管理,尤其缺少具备法律知识人才的管理。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高校经济合同订立不规范,不仅仅表现在内容上,最终为突出的问题是其在法律条款方面的不规范与缺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个人或团体独享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如果高校经济合同要作用于高校,就必须以学校的名义,派遣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进行合同签订,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高校所派遣的合同签订人并非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除此之外,高校经济合同的很多内容都存在法律漏洞,未经专业法律人士查看认准。

(三)对于合同条约履行监督的缺失

高校日常教育工作纷繁复杂,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以后,几乎是没有时间监督自身以及合作方对合同的履行。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拆分出专业监督合同履行的机构,校方对合同履行也并不重视,由于很多的合同并不具有经济的迫切性,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合同履行的早晚。

三、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策略

根据高校经济合同的特点及其合同管理漏洞分析,笔者在法治视域背景下,提出了以下几点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在参与市场行为时,虽然承担了复杂繁重的教育工作,但是既然决定借助外力推动学校教育发展,就应当好好的利用起这样的资源。所以,高校出击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根据高校发展需求和运行特点,从法律人才的引进入手,建立经济合同签约前准备工作规范、合同签约标准以及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够进一步减少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切实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并协同学校其它各单位共同管理

专业管理机构专职管理经济合同签订的一切事宜,并协商洽谈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顾问与公关管理,它是完善高校经济合同法制管理的必要手段。专业管理机构的建立需要学校对外引进人才,或者是与社会法律机构进行合作,解决合同签订的法律问题,另外,还应从校园内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参与经济合同的法律管理工作。使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与在校其它单位共同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让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的发挥经济合同管理对教育工作的推动和辅助作用,这同时也是学校参与市场行为的根本目的。

(三)开展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了解校方教育工作,同时具备合同管理素质的人才。培养这类管理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高校内部挑选人才进行培养。校方管理人员应当挑选有意向并适合于这项工作的在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可以使用进修、留学、讲座、上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培养,还可以将培养对象输送到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稳固其法律基础。

四、结束语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法律问题是高校参与市场行为以来最为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一其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专业机构,引进和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重视起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问题。

经济合同范文篇5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使___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经济合同范文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拍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用途

占用状况

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方式

采用第()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三条拍卖物保留价格

第四条佣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于对拍卖物进行评估、鉴定、保管和图录等费用开支,以及双方确定的___开支需支付的费用__元。

第五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以____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卖期限

乙方承诺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在___________举行拍卖会,对甲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七条拍卖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因交会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_____承担。拍卖物交付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中止和终结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第76条、77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保留价的_____%支会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经济合同范文篇7

甲方:

乙方(土建班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 工程施工工资部分承包给乙方。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明确双方职责及义务现达成如下经济协议:

一、施工地点:

二、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交工时间: 年 月 日

四、承包形式:

甲方将 工程所有施工图中土建部分工程(包括材料装卸、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以单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

五、承包金额:

以建筑面积计算,甲方以每平方米 元; 的价格承包给乙方。

六、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及必备的施工工具,所有安全设施。

2、甲方在给乙方提供好安全设施齐全的情况下,因乙方自己在施工当中不注意安全,所出现安全事故,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无权追究甲方责任。

3、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三天以上按施工现场人数给乙方支付生活费。

5、甲方提供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

6、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全部由乙方扫地出门,直至交工为止。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责令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的核算,并向甲方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方根据计划保证材料定期供应,同时保证材料质量。

3、乙方在材料供应到位的情况下,要采取新技术、合理利用材料、减少浪费。

4、乙方在整体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验评标准。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5、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工期,工程进度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执行,如工期延误壹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措施不力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当中应按规范操作,在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停工或清理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9、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对乙方提出如下安全目标:

(1)、死亡事故率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重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

(6)、人身负伤事故小于3‰;

(7)、现场文明施工达到自治区文明工地标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目标。

10、在施工中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停工、罢工及提出无理要求,则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且以前所干活不予结帐。

八、付款方式:

九、其它

1、甲、乙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有权申请调解或仲栽,对仲载载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范文篇8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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