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出来,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写申请书这件事,申请书有助于申请者规划和控制演讲的结构、流程和时长,以下是久久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劳动争议反申请书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省____县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年____月____日-__年__月____日);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________________一职,工资为__________月。被申请人于__年____月____日无故辞退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向被申请人发函,要求出具书面《解雇/辞退通知书》并协商解决相关纠纷,被申请人逾期不予理会。现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救济,望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__市_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元人民币。以上共计元人民币。
2、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一案,年月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劳人仲裁字[]第xxxx号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元人民币,支付失业金损失xxxx元人民币,带薪年休假工资xxxx元人民币。以上共计xxxx元人民币。现在该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申请人曾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请。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同时也不给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至申请人至今社保无法续保。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敬礼!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xxx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xxx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xxxx。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xx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8月9日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x,男,x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贵州省xxxxxxxxxxxx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水城县xxxxx煤矿
住所地:水城县xxxxxxx村
负责人:xxx(办公室主任) 电话:xxxxxxxx , 0858---xxxxxxx仲裁请求:
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
二、1、停工留薪工资4个月×3120.67元/月=12482.68元。
2、住院期护理费29天×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29天×10元/天=290元。
4、伤残补助金11个月×3120.67元/月=34327.37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共计:106288.65元
事实和理由:
一、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原工资相关证据,故上述第一、四项请求原工资标准只能按六盘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二、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六盘水市xxxx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住院xx天,康复期xx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20xx年x月xx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xxxx】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xx年x月xx日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级伤残。
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希望给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
20xxx年 月 日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年月日开始承接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年月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年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争议反申请书篇6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省 市 区 楼 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 人仲案字[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 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 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 [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20xx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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