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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为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20xx年安全教育工作的安排,共同携手,保障我校学生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日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
三、活动主题
“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为“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学校各班要围绕主题,切中要害,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119消防日”活动的高潮,提升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四、活动内容安排
1、 11月xx日上午,进行“消除在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召开创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确定学校“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和“11·9消防日”师生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2、 11月x日下午,召开全体教师例会,学习上级通知精神,解读学校“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和“11·9消防日”师生疏散演练活动方案。
3、营造好宣传气氛。在学校大门口led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气氛;利用安全宣传栏出版一期有关消防知识的专栏;利用小螺号广播站向全校师生宣布“119”消防日活动内容及要求,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绕口令,小知识等,提醒学生怎样保护自己,人人争当消防安全小卫士;利用校讯通发送消防知识短信,扩大宣传面,提高学生家长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4、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在星期二(11月xx日)召开全校消防安全动员大会,利用大课间操时间,举行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氛围。
5、每班利用班队会开展“消防安全远离火灾”主题队会。各班开展以“消防安全,远离火灾”为主题班会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学生消防安全自救的能力和应急能力。
6、各班出一期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的黑板报,对全体师生宣传消防自救知识。
7、举行一次“消防知识竞赛”。为了把教育落到实处,将继续举行“消防知识竞赛”,旨在通过活动,引导同学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最终知道那些是安全的行为,哪些是不安全的行为,不做危险的事情,学会保护自己。
8、举行一次手抄报比赛。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开展“119”消防日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11·9消防日”消防宣传活动。
2、加强督促,及时上报。要以本次“119”消防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全员发动,多策并举,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好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又富又美河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四、组织机构
成立乌斯河镇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11月9日前后,以政府名义,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活动主题,邀请镇村干部参与消防演练,全面掀起冬季火灾防控消防宣传高潮。
(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集中宣传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和防控重点,村、学校、企业及其他火灾风险高危单位,要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排查整改1次身边火灾隐患、参加1次消防安全学习、组织1次消防疏散演练、设置1处消防科普宣传点),有效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质量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各类火灾风险隐患。
(三)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大力弘扬公益消防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面向社会各界评选表彰一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榜样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面向长期关注和参与社区消防事业、贡献突出的网格员等,开展2020年度优秀网格员表彰活动。通过系列评选表彰,在全镇广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公益、人人实践消防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宣传月期间,策划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知识趣味性浓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体验教育活动。重点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商市场和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弱势群体等进行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开展消防逃生演练。
(五)充分发挥横幅宣传力量,在宣传月期间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声势和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本地活动动态和创新亮点。
(六)消防安全集中提示警示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醒、警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多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理念,按照各自职责,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活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扎实开展好本地“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特点、秋冬季火灾防控重点,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依法履行好消防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确保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七)创新举措,确保活动实效。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单位职工参与其中,在学习实践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掌握自救技能,为持续深化全市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发挥推动作用。
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3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1.1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应急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应急结束
4.4.1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障
6.1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xx.6.2星期四湖塘消防大队
二、活动目标:
1、让孩子了解消防常识,能关注生命安全,掌握遇到火险时简单的逃生和自救常识。
2、通过参观,使孩子对消防员这种特殊的职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激发孩子热爱消防官兵的美好情感。
三、活动准备:
1、同消防大队取得联系,确定参观时间和流程。(郑林方)
2、确定参加活动的小记者人选,对小记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文明礼貌行为,遵守纪律、采访、报道等。(金洁)
3、确定随行人员。(郑林方、金洁、孙娟)
4、摄相。(孙娟)
四、活动流程:
1、13点30分,周家巷小学校门口集中,13点45分,一起出发。
2、给校外辅导员颁发聘书。
3、听消防队员讲解消防知识。
4、小记者采访消防队员。
5、参观消防大队。
6、跟消防队员合影、告别。
五、活动后续:
1、每个小记者不仅要及时撰写报道,还要做好“小小宣传员”,向身边的小伙伴、亲朋好友宣传消防知识。
2、新闻报道。(孙娟)
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5
一.活动主题:
远离火灾,珍爱生命
二.活动目的:
近年各个高校火灾事故平凡,同学安全意识淡薄,为加强校园管理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故借参观消防大队的机会向同学介绍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学生校园防火安全意识,传授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配合校园安全管理 。
为同学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构建平安校园。
三.策划主办单位: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教育协会
四.活动详情:
1.活动时间:20xx年xx月
2.活动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消防大队
3.活动对象:安全教育协会全体会员
4.活动口号:勿忘火警119 、危险时刻真朋友
5.参观后每位同学写一篇观后感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发放奖品
六.活动准备
1.准备好交通工具去参观
2.提前与栖霞区消防大队沟通好做好参观准备
3.准备好安全教育协会会旗、相机
4.准备好观后感的奖品,奖励写的好的同学
七.注意事项:
1.师生身穿宽松、舒适服装,脚穿运动鞋,便于行走。
2.每位同学跟随师生队伍,不脱离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3.活动中教师要提高警惕,时刻注意学生安全,有情况及时与负责人联系。
4.参观中保持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注意个人卫生不可随意乱扔垃圾也不可以私自动那里的东西。
5.在参观中要展现出我们南工院最好的一面,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消防大队119活动方案篇6
一、活动背景
由于人们对消防意识的淡薄,社会及校园火灾事故频繁发生,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到火灾事故发生,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我系团总支实践部特联系消防大队一同举办此次活动。
二、活动目的
1、增强市民的安全消防意识,提高市民的防火、灭火和安全自救知识
2、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最大限度地发动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4、在全社会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理论导向,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活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构通和谐漳州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 --10:00
五、活动地点:
公园
六、参加对象:
人文社科与艺术系大一新生
七、活动流程:
1、11月1日 实践部成员开会,确定此次活动的主题 ,并对此次活动进行具体分工。
2、11月3日下午 实践部成员前往漳州消防大队和负责人沟通此次活动的意向,征得同意后提出我们的构想。
3、11月4日上午 实践部成员开会讨论此次活动的具体细节。
4、11月4日下午 实践部联系团总支各部门开展此次活动。并发放此次活动通知
5、11月5日上午 宣传部制作此次活动主题海报,并张贴于博业楼下
6、11月5日下午 各班团支书上交志愿者名单
7、11月8日上午 实践部召开志愿者动员大会,并向此次活动的志愿者说明本次活动的目的、流程、人员安排情况及活动注意事项。
8、11月9日上午 实践部成员8:00准时带队出发,10:00返校
9、11月9日上午 记者团把稿件送往校刊、校内广播台进行报道,让同学们了解此次活动情况
10、11月10下午 以提交心得体会的形式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征集反馈,调查同学对本次活动的看法或对下期社会实践的建议。
11、11月11日 实践部成员召开会议对次活动进行总结。讨论此次活动中出现的优势和不足,共商应对措施。
12、11月12日 实践部把此次活动的总结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交给办公室。
八、活动内容:
1、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2、设立防火咨询台,讲解消防知识
九、活动注意事项:
1、志愿者应该统一佩戴校徽,着装大方。
2、不迟到、不早退。有时要向带队人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3、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要遵守现场负责任的活动安排和调度,如有问题或建议和意见,请私下提或活动后再反映,一切以保证活动能正常举行为目的。
4、活动期间禁止买零食。
5、 在校外注意个人仪表形象,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情。
6、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边走边打闹嬉戏。
7、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文明游玩,如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向老师或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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