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就是跟大家分享你所得着的,好的心得体会是会引起别人的共鸣的,只有认真对待心得的写作,我们才可以记录自己的感受,下面是久久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1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
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2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3
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通的突飞猛进,从繁华都市,到城镇乡间,车水马龙,大小不等,各显功能的机动车辆,渲染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壮丽画卷!然而,在这繁华与现代,在这壮美与发展的背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带给人们,带给家庭,带给发展中的城乡乃至整个社会的损殇,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颤……
身为交通人,耳闻目睹的车祸比比皆是,其犹如恶魔一般,无情地吞噬着人们的生命。今天又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让我内心许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安全生产更多的思考。我不知能唤醒多少交通参与者的灵魂,能不能在心底再一次把这血泪警钟敲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面对灾祸,人们往往会用这句俗话来宽慰自己。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一句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词。我们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因果,人、车、路、环境和管理是决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否的五大因素。从公司近几年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来看,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的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之我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安全生产绩效却不尽人意。认真的思考,个人之拙见,问题还是在人的因素上。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以来,应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与安全生产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理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氛围。但现实人浮于事的现象仍存在,突出的表现在部分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上。几次对各站点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的问题让人费解,一张督导表好似把工作搞成重填表轻督导,使得安全督导工作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个人认为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责任心。
在安全生产中,员工的责任心,就是要尽心尽力地把自己岗位的工作做好,对企业的安全负责,对企业的发展负责!有了责任心,再复杂的工作也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没有责任心,再简单的工作也会险情重重;责任心强,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心不强,就会对工作漫不经心,有章不循,不负责任,其结果是简单平常的操作也会招致飞来横祸。为什么“领导磨破了嘴皮子,员工耳朵听出了茧子,却仍然出现了事故”?是什么原因?有时我不禁自问:我们在工作中有多少人会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好,而不是简单的做了完事。
众所周知,企业的安全工作就像一根链条,哪一环薄弱就会从哪一环断开。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遭致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问题要当作“小题大作”来抓,而我们的安全工作常常处于一种外紧内松、虚紧实松、上紧下松的状态中,个别地方出问题,影响的却是整体。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能再有闪失了,只要稍有闪失,就可能保不住我们经营的成果,进而也就保不住我们员工手中的饭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面对严峻的现实,我们不能再掉以轻心了,特别是我们现场管理者更是责任重大。
要实现企业的安全,不能仅仅靠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每一个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心中始终存有安全至上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以安全为重,在管理中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只有拥有强烈的责任心,一线的安全管理者才能够自觉学好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识别隐患的能力,增长应对突发事件的才干,避免“人在岗上、心在岗外”的懈怠行为,“凑合凑合完事”的敷衍行为,“偷懒省力、弃繁从简”的投机行为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散漫行为。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
其次为驾驶员。近些年来,道路运输的安全性逐渐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从历年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驾驶员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超速驾驶、应急处置技能不足等是造成事故的最重要因素。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是体现在其个体上,我们实施安全管理并不能完全把控,而只能对其施加影响,一味地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公司来说,我们是主动要安全,但对驾驶员而言则为被动接受。在现实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个人认为我们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一,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控制、消除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但现实中,由于在驾驶员文化素质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个人大胆估计90%的驾驶员都对目前采取的“填鸭式”、“说教式”等老一套培训教育方式深感厌倦,没有兴趣,根本不想听,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课程听完了知识云散了,根本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所以,我们应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变化和创新,使之更直接、更直观、容易接受。比如采用视频教育,直观,视听效果好,驾驶人员一般都比较乐于接受;答题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技术等内容,以填空、选择、简答、判断等题型的方式发给驾驶人员,让他们答卷,这样既能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理论知识,又能规范驾驶操作规程;讨论互动式,通过重、特大事故,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等为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讨论,使广大驾乘人员在相互启发中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提高,缺点得到纠正等等。当然还有许多更好的方式方法,重要的是一定要使培训教育达到其效果。而培训效果的评价往往是我们容易忽视或做不到位的,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我们的评价体系,真正把培训教育的效果评价做好、做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驾驶员对安全的认知。
第二,把好驾驶员准入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安全行为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企业的生死。把好准入关,可以说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我们安全管理中是最具主动权的管理。目前,有限责任公司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流程,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按流程了事,而应强化做好每个环节的细微工作。比如,与驾驶员的沟通,要了解其对安全的认识,客运驾驶经历,家庭背景等;在审核资质上,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驶资质和经历等都应有一较高的标准,认真审核;在岗前教育培训上,要从严考核学习态度、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安全的认知度有无提高、驾驶技能水平等,在这方面,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可以做好对驾驶员的评价。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正确看待“驾驶员难招”与安全的关系。客运驾驶员资源的匮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上,我们绝不能放松任何尺度,时刻警醒:客运驾驶员是我们实现安全的重要因素。
第三,在驾驶员安全管理中抓亲情互动。“亲情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标准与情感投资相结合,努力做到按规办事,以情感人,是把“家”的概念推行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去,在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家庭式气氛,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往往侧重于“严格执行”、“有错必究”,而忽略了“沟通”、“排忧解难”、“解决问题”,比如说一位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都会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从严处理,我们盯住的是“事”,是本次“事故”造成了多大影响?损失有多大?如何处理善后工作?而忽略了肇事者本人,我们是否考虑到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的情绪、心态、家庭背景以及承受能力?亲情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从业人员在心理上彻底接受了错误的认识,在后一步的工作中主动避免重复性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因此,作好亲情安全管理首先要严格坚持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作好亲情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只有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亲情管理,才是使思想工作更具有说服力,才能对错误行为人本身在心理上即接受因错误行为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同时在心理上通过对行为后果的教育、反思,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知度和诚信性,在心理上彻底抵消因安全处罚所产生的憎恨、消极或抵触情绪,从而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的持续深化和细化。
人在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或安全管理工作中是第一主动的积极因素,尤其是我们运输企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应具备主动性、预见性和积极性。经历无数触目惊心的惨痛教训,全世界都为文明和进步付出了无数的生命和财产,虽然我们从事的风险极高的公路运输行业,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我们的车型在不断的更新 ,道路状况在不断的改变,人们对安全意识和安全法规的不断提高和学习,尤其是我们国家从上到下,都三令五申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采取了更多更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措施,随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车辆密度越来越大,势必带来大量的交通事故和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但我们只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看待并处理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并非是谈虎色变的工作,用严谨、严格、严肃的工作态度对待安全管理,用法律、法规、制度来从事安全管理,通过不断的排查、梳理来消除隐患,集全公司、全社会之力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在阳光下健康 ,来保护我们的财产不受损害,只要我们用踏实的作风和严谨的态度来对待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的事故一定会减少,我们的损失一定会降低,我们的尊严和价值一定会被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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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4
近日,个旧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组织个旧市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高松表示,根据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自5月1日起,凡是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须办理审验。
当天,个旧市共有64名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参加了这项警示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让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深刻地认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发放了安全宣传单,播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片,并以一幅幅真实的事例图片进行了警示教育。
赵勇祥、王文超两位被记分的驾驶员纷纷表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巨大隐患,今后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做个文明的驾驶员。
高松表示,这项规定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警示教育活动是第一次举办。目前,凡是持有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审验。在审验过程中如果发现驾驶员有违法记分行为就必须参加警示教育。参加警示教育合格后,凭此合格证明才能参加年度审验。如果驾驶员不参加年度审验以及有违法记分行为的驾驶员不参加警示教育,驾驶证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他说,这是一项强制措施,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这项新的规定,积极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员集中安全警示教育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必要。其实这不是说着玩的,平时我们忙着开车在外面跑,自己学习毕竟不容易记住,通过交警把驾驶员集中起来进行警示教育,对增强安全驾驶意识能取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参加学习的几位驾驶员谈了自己的感受。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5
驾驶员警示教育安全心得体会_驾驶员警示教育工作心得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行为,近日,万良交警中队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培训会上,中队队长通过一桩桩真实的交通案例和一个个惨痛的教训,对当前万良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与事故预防及处理、自救、车辆的年检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地讲解,真正使每一名参训人员入脑入心,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培训会上,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始终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精通车辆故障的判断和处置,杜绝盲驾、酒驾、毒驾、不按信号通行、不按线路行驶、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雾霾、雨雪、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强行出车,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近日,个旧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组织个旧市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高松表示,根据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自20xx年5月1日起,凡是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须办理审验。
当天,个旧市共有64名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参加了这项警示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让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深刻地认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发放了安全宣传单,播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片,并以一幅幅真实的事例图片进行了警示教育。
赵勇祥、王文超两位被记分的驾驶员纷纷表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巨大隐患,今后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做个文明的驾驶员。
高松表示,这项规定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警示教育活动是第一次举办。目前,凡是持有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审验。在审验过程中如果发现驾驶员有违法记分行为就必须参加警示教育。参加警示教育合格后,凭此合格证明才能参加年度审验。如果驾驶员不参加年度审验以及有违法记分行为的驾驶员不参加警示教育,驾驶证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他说,这是一项强制措施,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这项新的规定,积极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员集中安全警示教育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必要。其实这不是说着玩的,平时我们忙着开车在外面跑,自己学习毕竟不容易记住,通过交警把驾驶员集中起来进行警示教育,对增强安全驾驶意识能取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参加学习的几位驾驶员谈了自己的感受。
自20xx年12月,我在昆明交通学院驾驶学校培训期间,先后学习和观看了《爱心托起蓝球女孩》、《流泪的花季》、《生命没有彩排》等内容。通过这些学习,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实;一幅幅惨绝人寰的画面;一具具尸骨未寒的尸体;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惨不忍睹,刻骨铭心,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我们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可这位司机知道吗?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看!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珍爱宝贵的生命。
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通的突飞猛进,从繁华都市,到城镇乡间,车水马龙,大小不等,各显功能的机动车辆,渲染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壮丽画卷!然而,在这繁华与现代,在这壮美与发展的背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带给人们,带给家庭,带给发展中的城乡乃至整个社会的损殇,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颤……
身为交通人,耳闻目睹的车祸比比皆是,其犹如恶魔一般,无情地吞噬着人们的生命。今天又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让我内心许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安全生产更多的思考。我不知能唤醒多少交通参与者的灵魂,能不能在心底再一次把这血泪警钟敲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面对灾祸,人们往往会用这句俗话来宽慰自己。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一句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词。我们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因果,人、车、路、环境和管理是决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否的五大因素。从公司近几年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来看,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的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之我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安全生产绩效却不尽人意。认真的思考,个人之拙见,问题还是在人的因素上。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以来,应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与安全生产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理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氛围。但现实人浮于事的现象仍存在,突出的表现在部分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上。几次对各站点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的问题让人费解,一张督导表好似把工作搞成重填表轻督导,使得安全督导工作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个人认为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责任心。
在安全生产中,员工的责任心,就是要尽心尽力地把自己岗位的工作做好,对企业的安全负责,对企业的发展负责!有了责任心,再复杂的工作也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没有责任心,再简单的工作也会险情重重;责任心强,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心不强,就会对工作漫不经心,有章不循,不负责任,其结果是简单平常的操作也会招致飞来横祸。为什么“领导磨破了嘴皮子,员工耳朵听出了茧子,却仍然出现了事故”?是什么原因?有时我不禁自问:我们在工作中有多少人会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好,而不是简单的做了完事。
众所周知,企业的安全工作就像一根链条,哪一环薄弱就会从哪一环断开。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遭致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问题要当作“小题大作”来抓,而我们的安全工作常常处于一种外紧内松、虚紧实松、上紧下松的状态中,个别地方出问题,影响的却是整体。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能再有闪失了,只要稍有闪失,就可能保不住我们经营的成果,进而也就保不住我们员工手中的饭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面对严峻的现实,我们不能再掉以轻心了,特别是我们现场管理者更是责任重大。
要实现企业的安全,不能仅仅靠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每一个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心中始终存有安全至上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以安全为重,在管理中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只有拥有强烈的责任心,一线的安全管理者才能够自觉学好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识别隐患的能力,增长应对突发事件的才干,避免“人在岗上、心在岗外”的懈怠行为,“凑合凑合完事”的敷衍行为,“偷懒省力、弃繁从简”的投机行为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散漫行为。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
其次为驾驶员。近些年来,道路运输的安全性逐渐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从历年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驾驶员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超速驾驶、应急处置技能不足等是造成事故的最重要因素。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是体现在其个体上,我们实施安全管理并不能完全把控,而只能对其施加影响,一味地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公司来说,我们是主动要安全,但对驾驶员而言则为被动接受。在现实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个人认为我们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一,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控制、消除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但现实中,由于在驾驶员文化素质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个人大胆估计90%的驾驶员都对目前采取的“填鸭式”、“说教式”等老一套培训教育方式深感厌倦,没有兴趣,根本不想听,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课程听完了知识云散了,根本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所以,我们应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变化和创新,使之更直接、更直观、容易接受。比如采用视频教育,直观,视听效果好,驾驶人员一般都比较乐于接受;答题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技术等内容,以填空、选择、简答、判断等题型的方式发给驾驶人员,让他们答卷,这样既能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理论知识,又能规范驾驶操作规程;讨论互动式,通过重、特大事故,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等为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讨论,使广大驾乘人员在相互启发中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提高,缺点得到纠正等等。当然还有许多更好的方式方法,重要的是一定要使培训教育达到其效果。而培训效果的评价往往是我们容易忽视或做不到位的,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我们的评价体系,真正把培训教育的效果评价做好、做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驾驶员对安全的认知。
第二,把好驾驶员准入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安全行为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企业的生死。把好准入关,可以说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我们安全管理中是最具主动权的管理。目前,有限责任公司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流程,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按流程了事,而应强化做好每个环节的细微工作。比如,与驾驶员的沟通,要了解其对安全的认识,客运驾驶经历,家庭背景等;在审核资质上,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驶资质和经历等都应有一较高的标准,认真审核;在岗前教育培训上,要从严考核学习态度、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安全的认知度有无提高、驾驶技能水平等,在这方面,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可以做好对驾驶员的评价。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正确看待“驾驶员难招”与安全的关系。客运驾驶员资源的匮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上,我们绝不能放松任何尺度,时刻警醒:客运驾驶员是我们实现安全的重要因素。
第三,在驾驶员安全管理中抓亲情互动。“亲情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标准与情感投资相结合,努力做到按规办事,以情感人,是把“家”的概念推行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去,在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家庭式气氛,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往往侧重于“严格执行”、“有错必究”,而忽略了“沟通”、“排忧解难”、“解决问题”,比如说一位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都会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从严处理,我们盯住的是“事”,是本次“事故”造成了多大影响?损失有多大?如何处理善后工作?而忽略了肇事者本人,我们是否考虑到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的情绪、心态、家庭背景以及承受能力?亲情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从业人员在心理上彻底接受了错误的认识,在后一步的工作中主动避免重复性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因此,作好亲情安全管理首先要严格坚持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作好亲情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只有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亲情管理,才是使思想工作更具有说服力,才能对错误行为人本身在心理上即接受因错误行为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同时在心理上通过对行为后果的教育、反思,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知度和诚信性,在心理上彻底抵消因安全处罚所产生的憎恨、消极或抵触情绪,从而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的持续深化和细化。
人在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或安全管理工作中是第一主动的积极因素,尤其是我们运输企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应具备主动性、预见性和积极性。经历无数触目惊心的惨痛教训,全世界都为文明和进步付出了无数的生命和财产,虽然我们从事的风险极高的公路运输行业,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我们的车型在不断的更新 ,道路状况在不断的改变,人们对安全意识和安全法规的不断提高和学习,尤其是我们国家从上到下,都三令五申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采取了更多更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措施,随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车辆密度越来越大,势必带来大量的交通事故和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但我们只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看待并处理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并非是谈虎色变的工作,用严谨、严格、严肃的工作态度对待安全管理,用法律、法规、制度来从事安全管理,通过不断的排查、梳理来消除隐患,集全公司、全社会之力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在阳光下健康 ,来保护我们的财产不受损害,只要我们用踏实的作风和严谨的态度来对待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的事故一定会减少,我们的损失一定会降低,我们的尊严和价值一定会被社会认可。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6
通过本次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我的思想意识和觉悟都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下面就安全行车工作,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过往车辆行人的有序行车,同时也关系到每一个道路交通构成者的生命安全。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体会到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真正意义。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在今后的驾车中,需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不疲劳开车,不违章行驶。
在不行车时,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以便工作时精力充沛,不打瞌睡。开车感到疲劳时,要停在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会。
二、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三、要做到平时多锻炼,保持身体健康,远离疾病。发现身体不适不开车,随时保清醒头脑,不开勉强车。
四、要中速行车,谨慎驾驶。
“驾车如驾虎”,驾车上路,不能有丝毫马虎,通过本次学习使我认识到,只要一上车,就要全神贯注,中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心态平稳,确保行车安全。做到有心事不开车、心情燥烦不开车。
五、要搞好车辆日常检查维护,杜绝病车上路。
行车时要注意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工作,杜绝故障车上路,有问题及时修理,不抱侥幸心理开有问题的车辆。
六、要认真参加安全学习,时刻绷紧安全弦。
作为一名司机,最根本的是要保证行车安全。因而,只有在安全学习上一丝不苟,积累行车经验,才能做到随机应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安全教育会不但要参加,而且要理解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会中认真听,会后反复琢磨,虚心向别的驾驶员学习,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水平。
驾驶员在教育安全心得篇7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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