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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1
把握“五个第一”谱写法治中国崭新篇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大国治理,机杼万端,建成法治中国关乎着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进程和总体效能。加强法治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基层干部在把握“第一方阵”“第一导向”“第一身份”“第一时间”“第一资源”的基础上,乘势而为、乘势而上,谱写法治中国崭新篇章。
站稳“第一方阵”,找准法治“坐标”。欲茂其枝,必深其根。从《婚姻法》到《民法典》、从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从回归法治“轨道”到开启法治新时代……党的领导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坐标圆心”,在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夯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基石”,释放“良法善治、以制治人”的显著优势。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政治引领,构建信访维稳、基层治理、司法改革、专项斗争等领域法治“阵地”,运用好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优化整合等职能的显著优势,让权力在法治“坐标”上系统运行、规范运行、平稳运行。
坚持“第一导向”,绘就法治“蓝图”。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利民”永远是法治的“第一导向”导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多层级、全覆盖、高能级构建全面依法治国“蓝图”,广泛弘扬法治文明正能量,充分释放多元共治制度威力,确保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里,有力应对各项风险挑战、内外部危机阻力,有效解决“怎么走”“向哪走”的法治体制机制桎梏。要高擎人民根本利益发展旗帜,紧盯治理短板弱项,在大局中把握“笃行”与“法治”的前进节奏,于变局中因时因势调整战略,始终不偏向、不动摇、不懈怠。要凸显法治与德治“两翼”作用,巧解“治大国若烹小鲜”改革智慧,瞄准点、卯足劲,让法治在基层有岗位、有职责、有任务、有福利,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违、治污、治乱、治堵等治理工作新局面。
牢记“第一身份”,增强法治“刚劲”。在法治建设中首先要搞清楚弄明白“我是谁”,才能在学法、普法、用法中找准定位、明确职责,让各项法治保障更加刚劲有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实际执行相接,合理统筹“前、中、后”节点,广泛运用“接地气”“冒热气”调研方式方法,注重科学研判、集中攻关和成果转化,在把握大势、服务大局中构建成熟学术话语体系,打通治理法治化“最后一公里”,在真抓实干中出实效、在干事创业中育新机。另外,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在全面深化改革、基层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等主责主业中,永葆法治思维生机活力,营造内外联动的法治化环境,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改革创新“起承转合”中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匹配联动性,让各环节各方面法治保障更加全面系统、刚劲有力。
紧跟“第一时间”,抢抓法治“风口”。站在“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局历史交汇点,携手书写常治有效、善治长效新篇章,需要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高效统筹、协同配合。要紧盯各项事业“窗口期”“机遇期”“攻坚期”,永葆法治“抓建”“护航”“拓宇”的敏锐之力,常态推进、同向发力,在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实现与时偕行、有力有序,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深化法治教育“蹲苗”,从学校家庭抓起、从身边现实抓起,结合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调研成果和真实案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情、理、法”融为一体大发展,掀起法治教育“热潮”。要在“全民守法”体系构建中瞄准“深水区”“无人区”,抢抓发展“制高点”,闻令而动跑好“第一棒”,科学有序开好“第一局”,积极投身于法治中国、法治强国伟业中,不断探索抢抓决战总攻的“机遇期”,总结运用因势而谋、因时而动的斗争经验。
利用“第一资源”,镌刻法治“印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才作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第一资源”,找准培塑法治素养“切入点”尤其重要。一方面,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的关键之举,要深化开展“法治文化、文明法治”宣传教育,于时时、处处、事事中镌刻“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律平等、释放法律权威”的深刻“印记”,营造人人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要发挥群众参与法治主体作用,以专业人才“头雁”领航,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在生产生活、管理监督、教育指导等领域合理配置资源配置,在“促改革、强法治、聚合力”中强化理论武装、丰富实践经验,确保法治“根基”立得住、站得稳,助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中的战略储备和普惠红利“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2
党员干部要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在学法上做“加法”,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一方面是理论学习。在法律广度上,广大党员干部应广泛了解和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利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相关学法公共平台,关注年度重点学法的课程,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党纪知识,打牢法律框架楼的“地基”;在知识深度上,可选择准备司法考试,阅读所在领域内最有代表性的法学教材,砌好法律框架楼的“外墙”;另一方面是工作实践。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可积极了解本单位关于民事、行政等多类型的案件审理的过程,认真倾听群众问题和需求,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讲解,以法服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的“百科全书”,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在尊法上做“加法”,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追求的是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广大党员干部学法之外更要尊法,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的重点要点后,更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守法上做“加法”,更加严格遵守,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应做到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仅都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和标尺,也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客观要求。党政机关作为常见的民事主体,党员干部不仅参与主体所属领域的活动,也必须服从对应的规则,遵从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同时,党员干部在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群众信访纠纷等问题时,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地以法解决群众问题,使群众信服。
在用法上做“加法”,更加积极主动,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会上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可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到实处,自觉养成积极主动用法、依法、找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党员干部须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身传教,教育引导农村广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把民情、民意、民智、民利写进法治篇章。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多下功夫,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3
走进“法典”时代不负更多“期待”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期待“守法用法”握标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强烈和丰富。民法典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也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体现出时代特征,镌刻着时代精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4
法治兴国需要“鲑鱼”式干部
三文鱼作为日式料理店的必备菜品,其丰富的油脂和独特的风味深受大众的喜爱。三文鱼又名鲑鱼,作为见证地球演变的活化石,岁月蹉跎也未曾改变其自然习性,在我国每年深秋的黑龙江畔,都能见到成群结队的鲑鱼逆流而上,只为回到记忆中的水域。我国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坚持依法治国”列为“十三五”规划“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法治中国作为新概念新思想,在建设过程中势必遭遇难题。鲑鱼不畏艰险逆流而上的奋斗精神正是当前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亟需的指引力量。
法治兴国需要“鲑鱼”式干部,必“溯河洄游”,不忘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将“法治”一词与“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法制”进行替换,虽只有一个汉字的差别,但其内涵本质却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法制”主要指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是一种“治理手段”;而“法治”包含着一种价值追求,要求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政府依法行政等,法治中国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必然结果。并且“法治”需要以“法制”为基础,只有法律制度基本完善,才有可能建设法治国家。党员干部当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所述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容,如鲑鱼溯河洄游般,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不忘我国在此时期大力建设法治国家的决策初心,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拼搏。
法治兴国需要“鲑鱼”式干部,会“众人拾柴”,组建全民性法治宣讲队伍。鲑鱼在洄游期会遭受捕食者的侵扰,面对溪流坎坡等难以逾越的障碍时,鲑鱼会以集体向障碍发起冲击以此战胜障碍。当今社会,部分人认为法治建设无非是公检法司的工作职责,自身只是产业建设的单位与法治建设八竿子打不着边。其实不然,“法治”这一概念不单单指向法治政府,还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四方面相关联,大到刑法修正案出台,小到惩处乱扔烟头,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个人经营,都是法治中国的参与建设者。正因如此,要组建全民性法治宣讲队伍,加大对党政口、社区间、个人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民众了解熟知法治的概念意义为何,以此提高公民个人基本法律素养,为建设法治强国奠定社会基础。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5
@党员同志:民法典要学出“味道”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势必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我认为党员的民法典学习要学出“味道”。
在一字一句、细品慢咽之中,学出全面覆盖、严谨周全的“满汉全席”味道。
满汉全席,清朝时期宫廷盛宴。既有宫廷菜肴之特色,又有地方风味之精华,原是清代宫廷中举办宴会时满人和汉人合做的一种全席。满汉全席上菜一般至少一百零八种(南菜54道和北菜54道),有咸有甜,有荤有素,取材广泛,用料精细,山珍海味无所不包。民法典7编、1260条,全文逾10万字,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可以说回应了天南地北、口味咸淡,是一部照顾到全体人民“口味”的法典,每个人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规范和捍卫。民法典是一部汇集群众智慧、治理智慧,集大成于一法的伟大法典,涵盖了一个人生老病死,人生各个阶段的各项权利规范,从小区业主权利到农民土地权益,从保障诚信履约到规制“霸王条款”,从婚姻家庭到遗产继承,是一部植根中华5000年文明史,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法治建设成果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要全面通读全文,把握其结构之谨严、思虑之周全,在逐字逐句领会、细品慢咽之中,全面学习民法典,品出满汉全席全民盛宴的味道。
在精钻细研、勠力笃行之中,学出紧贴生活、服务民生的“家常菜”味道。
家常菜,虽然比不过山珍海味,但胜在其融入日常生活,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子离不开的存在。每个具体家庭的家常菜可能品类有限,但菜的做法各异,可油炸、水煮、清蒸,可凉拌、热炒、锅炖,同样可以成为佳品,入心入味、难以忘怀。民法典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但各个法条对每一个具体家庭,对每一个具体人的联系程度却存在差异,譬若家常小菜,每个家庭每个人的烹制手法、菜的味道也是各个不同的。因此,一方面,从面上,我们要做好“六进”工作,“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用好线上线下全媒体平台,积极营造学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要采取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民法典创新宣传举措,推出一批制作精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作品;要体现以上率下,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先用一步,做出表率。另一方面,党员同志要从工作、生活相关性角度,对民法典学习既有全面覆盖、一般掌握,又要重点突出、精学细研,要习惯用民法典指导工作和生活实践,把民法典的味道常驻心间。让民法典成为开展工作、服务民生的有力抓手,为民法典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做出自己的努力和探索,努力让民法典这道家常菜常备不虞、百吃不厌。
在维护权益、捍卫正义之中,学出被保护的温暖,学出捍卫正义的担当,感受“无辣不欢”者的饕餮味道。
江苏徐州地区的饮食偏咸和辣,我身边就有不少“无辣不欢”者,对他们吃饭大汗淋漓,越辣越冒汗越“得劲”的就餐场面很是印象深刻且颇为欣赏。民法典大到产权制度,小到婚姻家庭,无不为人民而书写,承载了人民群众对于民事权利获得更充分保障的渴求,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人生在世,生活中难免会遭遇不愉快的“小事”,比如遭遇“霸座”、被“楼上抛物”连累……如今,这些生活中曾经界定模糊的“堵心”之事,都将被民法典予以明文规定、“校正”规范。民法典无疑能够对守法者提供被保护的温暖。从个体体验而言,老百姓的心情必然会更好、日子会更有味道。从大的角度而言,消问题于未发、灭风险于萌芽,一些潜在矛盾被及时消解,人民生活将更美好,社会将更和谐,老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会更足。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人民的意志和党的意志、国家意志的完美融合统一,党员作为党的领导实现的重要载体,更需在学用民法典,践行民法典上体现担当、做出表率:一方面,包括党员自身在内,通过学用民法典,有效规范自身和他人行为边际,有效保护正当合法权益,多一份“被保护”的“小确幸”;另一方面,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做遵规守纪的典范也是党员的一份义务和责任。我们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实施应用,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的实现做出自己的努力,在维护、捍卫、践行民法典的实践中,感受到“无辣不欢”者大快朵颐的辣趣,够劲而又有味!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6
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典一头连着群众、系着民生民计,一头连着法制、引领社会风尚。民法典自启动编纂以来,广受社会关注。只有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心里,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解决时代“痛点”,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
民法典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们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都能从里面找到答案。在民法典即将正式实施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一要求,将通过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走进寻常百姓家,让民法典更加深入群众心中,让群众更加了解和掌握民法典、正确使用民法典,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实施好民法典,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必须强化民法典普法工作的规划和谋划,将民法典的普及工作作为“十四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分重点、分领域开展好民法典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能够通过普法教育,更多、更好掌握民法典知识。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注重在青少年中加强民法典教育,使民法典走进校园,走进青少年心中,为青少年增强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使民法典所蕴含的基本理念与确立的规则成为青少年知识构成的重要部分,成为青少年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遵循。
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提高,是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法国大革命先驱者卢梭认为,一切重大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或铜版上,而是铭记在公民们的心中。普及民法典,除了加强法制教育以外,创新法制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也必不可少。相关部门应切实肩负起民法典普及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法制宣传体系,推动负有法制宣传责任的部门真正肩负起责任,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宣传链条,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从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和手段入手,多编写群众喜欢的普法书籍、影像资料,以及编印以案说法的宣传资料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开展以相声、小品等深受群众喜欢的艺术形式,让民法典宣传教育在寓教于乐中深入人心、直抵群众心灵。
知法是懂法的前提,懂法是用法的基础。民法典不仅关乎民生、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更蕴含着“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彰显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理念。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民法典深入群众心中,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我们的生活在法律保障下,变得更加美好、有序。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7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心得体会篇8
在“知、守、用、护”中践行全面依法治国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当在“知、守、用、护”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公民要知法,知晓法律基本内涵和条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做到知法,就要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在思想和行为上都要加点“法料”。要首先搞清楚、搞明白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摄取法律知识“营养”,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生产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在行动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公民要守法,恪守法律基本规定和准则,做法律上的“老实人”。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行动准则,是限制违法行为、杜绝社会不良现象的“警示红线”,是维护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有了“法”,就有了“边界”。自觉守法,才能不偏离轨迹、不偏离人生的“航向”。作为公民,必须增强法律“红线”意识,长鸣法治“警钟”,紧绷守法之弦,恪守各项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准则,牢牢守住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线,自觉知法守法,坚决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做法律上的“老实人”。
公民要用法,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做法律上的“践行者”。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要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特别是在解决棘手的法律权益问题时,要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匡正社会不良风气;要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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