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的过程,阅读完一本富有启迪意义的书后,我们应及时撰写读后感,下面是久久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00字的读后感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00字的读后感篇1
人活着,就是的幸福!
这是我看完余华的《活着》之后的感触。《活着》真的是一本让你能读到心坎里面的小说;能让你感受到历史的冲击;能让你体会到活着的真正意义!《活着》主要是讲了作者去收集歌谣的时候遇到主人公福贵,而后了解到他悲剧的一生。
福贵一生下来就是一个家里有一百多亩的土地的少爷,也可以说是一个大地主了吧!但是,也许是这种安逸的环境造就了他人生初期的坏品性与恶劣行为。福贵的生活就是"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个早晨醒来就想着怎么去打发时间。这样的人根本就体会不到生命的意义、活着的意义,于是他就这样渐渐地学会了炫耀、更学会了赌博。与其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倒不如说是他自己不争气。染上了赌博之后,福贵就一直输,直到把自己家里的东西和土地都输掉了,自己的妻子也被他打过骂过了。而当他知道自己破产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可是,现在后悔还有用吗?
故事讲到这里,有一个让我很感动的情节。福贵的父亲已经气得没力气打他了,过了几天之后静静地把家里的土地都卖掉了,换了三担铜钱回来。那时候我也很疑惑:"干嘛要换那么重的铜钱,而不换一些轻一点的银元呢?"后来我懂了,原来是他的父亲为了让他尝尝失去的滋味,尝尝赚钱的不容易啊!家里的全部财产就要这样拱手让人了,你心里会有什么感受呢?以后,这一家人只能住在茅屋里面,过着苦日子了!
过了一段时间,福贵的父亲也去世了。随后,他的妻子也被接回娘家了。这个家就没剩几个人了,但是他们还是活着了,他们还是坚强地活着。直到他的妻子家珍生完孩子回来了,他们才一家团聚了。可是,在为他母亲找大夫看病的时候,他却不幸地被抓去打仗了。人生就是有着很多的意外,谁也不知道下一秒这个世界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了!当福贵在打仗的时候,他对活着的看法又加深了一层,这时候的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了。出门在外,不仅要担心家里人,而且打仗的时候只能是抢大饼吃,有时候抢不到,有时候抢到了也会仿佛被人吊起来打一样痛苦!解放军的出现,或许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吧!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可是这时候又遇上了一大二公时期,大家都只能砸锅炼钢、赚工分吃饭。母亲死了、妻子病了、小儿子有庆要读书、女儿凤霞又聋又哑的……这样的家庭已经够悲惨的了。然而,后来生产队里不包吃了,每户人家又要去买锅做饭了。而且恰好遇上了自然灾害,粮食收成都不好,福贵只能去挖野菜度日子了。我记得有一个情节是家珍拖着病着得身体步行了十几公里去城里的家拿了一小袋米,然后回来之后还要偷偷摸摸地煮,还被队长拿走了一把米。家珍当时就心痛地哭了,我也有一种莫名地感伤!也许没有挨过肚子饿的人是不懂得这种滋味的!那是维持自己生命的粮食啊!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感受到那个社会的悲惨了,没有东西吃,更没有温暖的衣服穿!这样的日子,要活着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痛心的事情——有庆的死!有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能了解父母的感受,年小小就会帮忙干家活。那天,所有学生都去医院准备捐血了,有庆特别兴奋,很希望能够帮助别人。因为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血型,所以到有庆的时候就一直在抽血,直到抽干了有庆的血,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如此不经意的一件事情,但是的确发生了!我看着作者的文字,泪水一直在滴……
后来讲到凤霞嫁给了一个很好的男人,也过着幸福的生活了!我想,事情应该就这样变得好起来了吧?可是,后来凤霞也难产了,他丈夫被水泥板砸死了。这个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最后只剩下福贵和孙子苦根了!到后来,苦根也在一次病中吃了过多的豆子死去了……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主人公的亲人都在他的生活中死去。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活着!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事变迁,有些人活着、有些人死去!但是,我们都必须坚定一个信念:就是好好地活着!
书中有一句话是:"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对,只要我们还好好地活着,即使再多的困难和挫折也不怕!因为有生命就有希望!
?活着》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那悲剧的一生,关于生离死别,他几乎什么都经历过了。但是,现在还是安安静静地生活着,因为他看透了人生,懂得了生命!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身边的人、珍惜自己的生活!
人活着,就是的幸福!
2000字的读后感篇2
是谁在叫我吗?”小王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环顾四周,映入眼帘的是他心心念念的只属于他的玫瑰花。他踉跄的站起身,冲过去抱住了他的玫瑰:“小玫瑰,对不起,以前我不了解你,误会你,和你争吵,还离你而去让你自己抵御狂风暴雨和蚊虫叮咬。
以后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每天早晨给你浇水,晚上为你盖玻璃罩。我还给你带来了一头可爱的小羊,你看啊,这个盒子就是它的家,你不要怕它,我让我的朋友给小羊画了个口罩…。。”。而玫瑰,这次也终于不再傲娇,在小王子的脸颊轻轻地亲了一口。
上面的情景,是我为小王子编织的结局:经历了跋山涉水的旅途,小王子最终领悟了爱的真谛。他在毒蛇的帮助下成功的返回家乡,和他独一无二的玫瑰幸福的生活在了b—612星球上。我想,这个结局大概也是作者愿意看到的。小王子,是一个敏感细腻忧郁可爱纯真又“富足”的小男孩。
他有一个比一座房子大不了多少的星球,星球上有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些朝开夕落的花朵。他每天按时清理他的星球,他打扫火山,拔掉猴面包树的树苗,然后看日落。他一天能看44次日落,他的日子简单又枯燥,这一切让他有些忧郁。
随着一颗不知名的种子的发芽这枯燥的生活而发生了变化。他觉得这是一颗与众不同的种子,因此格外关注着她的变化。终于她娇滴滴地绽放出了她的花朵。这是一朵玫瑰,一朵绝美的玫瑰,尽管小王子一眼看穿这朵花儿是那么的骄傲做作,但他还是一眼就爱上了她。
从此之后一切都变得不同了,因为玫瑰他开始期待每一天。但是爱情中的人儿啊,怎么可能只品尝到爱中的甜呢?小王子和他的花儿吵架了,他忧郁他伤心他不理解他的花儿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于是他决定独自旅行,留下她的花儿独守家园。这可爱又可怜的玫瑰花。
她多么像初尝爱情不懂爱情你我啊,明明深爱对方,可是为了试探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地位,总会作那么一作,用敏感多疑和虚荣心去折磨对方。然后我们同样不懂爱的“小王子”知难而退逃离了爱的星球。在旅途中,小王子先拜访了周围的几个邻居星球。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大人们。
有一位绝对权威认为自己统治一切的国王,有一位爱慕虚荣着装滑稽的人,有一位用酗酒来惩罚自己酗酒的酒鬼,有一位一直算账的先生,有一位不停点灯吹灯的可怜的点灯人,还有一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仅仅通过探险家们为他提供信息来编撰地理书的地理学家。
在这些奇怪的大人中,小王子最讨厌的是那个一直算账的先生,在咱们小王子的眼里,这个人就是一个蘑菇!他既贪婪又自以为是,明明连星星也没有欣赏过,却幻想把星星占为己有,明明无所事事,却还自以为自己做着天大的“正经事”。而那位不停点灯吹灯的点灯人。
是唯一一个被小王子当成朋友的人,因为小王子觉得只有他才是最无私最不考虑自己的人。你看,这些人,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多么的相似啊,甚至这些特点多多少少的能在一个人的身上体现出来。也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小王子,可是慢慢成长为只会关注数字和“正经事”的令人厌恶的大人。
小王子最后一个拜访地是地理学家推荐的星球—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神秘的蛇先生,他还爬上了高山寻找朋友。后来他遇到了一大片的玫瑰花园,这里有五千朵完全一样的玫瑰花。那时他对玫瑰的思念变为了气愤:因为他的玫瑰欺骗了他,说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玫瑰。
看啊,玫瑰的谎言像不像小女生的小伎俩,谎称自己最柔弱最楚楚可怜,来换取男生更多的爱。在小王子伤心落泪之时,小狐狸出现了。他教会了小王子什么是爱如何去爱。我想,小狐狸一早儿就知道被驯化的结局,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请求小王子驯化他。
最初小王子对狐狸来说,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彼此不需要对方,但是被驯化后,他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狐狸来说,小王子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小王子最终明白了自己的玫瑰花和玫瑰花园里那五千朵玫瑰的区别,却不得不和小狐狸分离。
从此以后,金黄的麦田变成了狐狸的精神寄托,或许他看到麦田就仿佛看到小王子金黄色的发丝在风中飞舞。是啊,人生的路上,总会有人教会你成长,可是他或她只是过客。小王子最终还是属于玫瑰花的,而狐狸,只是他人生路途中的短暂邂逅。旅行一周年时,小王子最终选择让毒蛇咬死自己。
因为他想放下自己日渐沉重的肉身,决定轻飘飘的回到自己的星球。我不知道他日渐沉重的除了肉身,是不是还有各种牵挂,比如,牵挂小狐狸,牵挂作者或许,是他厌恶自己越来越像大人了,所以选择抛弃现实中的一切?我不知道我只愿一切如他所愿。
2000字的读后感篇3
?边城》描述了沈从文当时的生活环境,可以从书中慢慢感觉出社会的变化,还有人们的变化。刚开始是人们遵循旧时传统,谈情说爱。后来慢慢对自己的爱情有自己的追求。书中文笔对环境的描写很细腻,仿佛让自己置身于那个漂亮的边城。树木,花草,鸟鸣,溪水,茅草房,表现出边城写的大多是乡下,写出那个时代纯真的感情吧。
边城大多数篇幅都以女人为主题,以女人的视角描写出当时的爱情。
翠翠是在等一种爱情,等自己心上人来寻自己,虽然内心表现很强烈,但是还是在外在没有任何表现。但翠翠爷爷的去世,那一段环境的描写,加上细节刻画,真的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三三是由母亲带大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小屯子里,无忧无虑是她最大的特点。但到了一个年纪,加上遇见一个城里的公子爷来乡下养病,从此幻想城里是怎么的样子。借着对城里的描述,写出三三爱情的变化。直至养病的公子爷去世,三三一脸震惊,质疑,从此对城里的想象彻底灰飞烟灭,生活又回归原来。
巧秀,小时候母亲被“家族规矩”迫害而亡,但她母亲至死都对自己的行为不曾后悔(无非就是改嫁)。古代的封建思想在现在看来是多么可笑,但是在当时是多么有威信,但也是一个悲哀。巧秀从小被寄人篱下,但是淳朴的她,好像没有被告知自己母亲为何而死(可能是因为他母亲生前最后的一句嘱咐而没有被告知)。好像这种追求爱情的路是从母亲那儿遗传了,巧秀跟着一个戏班里的人私奔了。从此留下了一个团丁,名叫冬生。虽然从中没有刻画巧秀与冬生之间的关系,就在一切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后,发生出那么多意外,意外的意外就此结束,留下两个人未知的结尾让人想象。
萧萧,从小别人收为童养媳,任务是看着自己未来的丈夫慢慢长大,然后等丈夫长大后再嫁个他。从小丈夫叫她姐姐。年龄巨大的差异,随着萧萧的成长,在花狗的“坑蒙拐骗”中,不小心怀了孩子。花狗也只是一个长工啊,能有什么本事解决?花狗连夜收拾了行李跑了,萧萧也想跑,但女孩子,最终还是没跑掉。按照封建习俗,萧萧难逃一死,失去父母的她,只有一个舅舅,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对于本本分分的种地人,算是给家族蒙羞啊,没有人能够救她。但不忍心就这么让两条生命去世,选择再给萧萧寻一处亲,等好久也没把萧萧嫁出去。最后生了个大胖小子,大家也欢喜这胖小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也逐渐就忘记以前了,萧萧又回到从前。这是拥有全书中最好的一个结局的故事。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就进一步跨向现代的爱情,其中包括作者自己。三个男人(号兵,豆腐坊老板和作者)、一个女人是当地大户家的小姐。号兵和作者都爱的明显,爱情都是对外能够表达出来。每天去豆腐坊坐一坐,不是为了那口免费的豆浆,是为了能够见到富家小姐一面。虽然都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但还是乐此不疲。但豆腐坊老板,就爱的比较深沉,从来也不对外展露,全部都压在了内心。当富家小姐不知什么原因去世后,这个豆腐坊老板感觉一切都崩了,,才会去做那么冲动的事情。
贵生,老老实实的打工人,就在思前想后准备提前的前一个晚上,五老爷把金凤纳妾了。贵生把自己能给的都给了金凤,给金凤摘八月瓜,要最大最好的。一切都默默地表达出对金凤的爱,金凤当然也能感觉出来,就在事情快要有进展的时候,四老爷出现了。四老爷代表了极大地封建力量,代表了一切,是下层人不能抗拒的力量。贵生气不过,新婚当晚把金凤家的店铺烧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气愤。
七七,描写当底层人为了生活,女人不得不去出卖自己的肉体,而且还是在丈夫知道的情况下。女人挣的钱,用来补贴家用,男人也表现出一种无奈。当男人进城去找妻子时,仿佛就是一个小丑,妻子当着他的面,去服侍其他男人,自己只能躲在船头。丈夫还是深深的爱着她,从床头上那饱满的栗子就可以看出,但无奈的事实击败了他,决定第二天就离开,回到乡下。(刚读到这一章节时,带给我的是不可思议)
绅士的太太,已经直接过度到了民国期间。绅士和太太之间并不那么相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每个人都心照不宣。书中直接称一个残疾富家绅士为废物,很明显,这不是作者故意这样写,而是在那个富家绅士家里,所有人都已经不把他当做老爷来看了,以他们的口吻,直接写为废物。这段写出,在金钱的社会中,哪还有什么爱情,有的都是不三不四的勾当,违背自己的内心,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每天也活在提心吊胆中,怕那些勾当被揭发,活的胆战心惊。(原来民国那些电视剧描写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真实的)
都市妇人,这篇没有写出来妇人的名字,但是我们在读的过程中,却不会因为缺少名字而让文章关系错乱,这就是文笔吧。都市妇人,为了爱情私奔,却别抛弃。从而放纵自己,让无数男人败在自己的裙子下面。当年级的增大,或许玩不动了,厌倦了交际花的生活,想回归于平静,寻找一个可以托付下半生的人。经过几次转手,遇上了一个上尉,上尉只不过是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小伙,初次见到妇人,就别迷住了灵魂,所以故事发展很快。当然上尉是不知道遇见妇人之前,在这妇人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或许是妇人怕留不住这个年轻男子,弄瞎了上尉的双眼,只为把上尉留在身边(根据文章我自己猜测)。最后在去往上海治疗上尉眼睛的途中,船翻了......
会明,只是一个伙夫。整天想着打仗,去边境,把自己腰间那一个旗帜插在堡垒上去,这件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所以每天激动地等待着打仗,这样就距离实现自己的理想又更近一步。可现实不允许,会明从当地老乡那儿弄到了一个母鸡,等母鸡下蛋后孵出小鸡。会明把什么战争全抛之脑后,只为全心全意照顾这些小鸡仔。或许这就是一个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的人,遇到自己能寄托的东西时,全心全意去照顾。
泥涂,这不是一个人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名字。民国政府的不作为,让生活糟糕的人,更加糟糕。名义上可以去写投名状,但是等回来却是无尽的等待,等不到任何解决。那是一个权贵的社会,不是为平民所生活的故事情节中,穿插着对因为天花而去世的儿童描写,在上暴雨,无情的火灾。让这些本来就生活不易的人们,有一次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而却没有人能够帮他们一把。无尽的灾难,写出当时的无奈。
如蕤,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大小姐。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身边有着无穷无尽的追求者。但她觉得这一切都觉得平平无奇,在这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能让她心动的男生,所以她脱离这个圈子,努力去寻找自己的爱情去了。或许这就是年轻,年轻我们总是想得到自己所爱的东西,对于那些很轻易能够得到的总是不屑一顾。在海浪来临的时候,没有及时避开的如蕤被海水掀翻在海里。被一个同龄男子救起后,就那么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对方。(或许这就是以身相许)但男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是借学习繁忙,拒绝一切。男子因为实验中毒,一切生活变得平淡后,才对如蕤说出了“我爱你”。如蕤已经显然已经不太注意这一切了,对现在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男子或许出于现实才说出了这句话,那句“我爱你”绝对不是发自内心的。或许是男子的不珍惜,才会让如蕤走的那么决然。如蕤写了一本信,我理解的意思“爱过就好,现在我该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了”。
八骏图?我没有太理解这个八骏图的含义。徐达士,算是一个小有成就的教师,他与瑗瑗(未婚妻)的爱可是被许多报社报道,引以爱情最好的样子。徐达士在青岛每天写信给瑗瑗,写人,写事,写生活。同一幢公寓上,有另外八人,但徐达士只写了七封信去描写他们,其中有一封,其实早就已经写好了,只是压在箱底,没有邮寄。因为心中有对一个妙龄女子的描写,他怕瑗瑗从信中读出他的情感。徐达士对别人进行各种分析,总是以为自己掌握了一切,对每个人都批评。而自己遇到另外的女子的时候,自己却犹豫了。火车开动的前一天晚上,徐达士决定在多待几天……
从边城中,读出了爱情那种羞羞答答,也读出了爱情的义无反顾。读出了人们对世界的憎恶,也读出了人们的质朴。读出了人心善变,人们却百般无奈。总之,爱情这种神奇的东西,只有拥有了,才能去回忆。要懂得珍惜,不要去破坏它,要懂得去克制自己。
其实我觉得读书,能让你感受万千世界。书中那些事情没有发生到你身上,甚至在你身边也没有出现,你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们以书为谏,让自己修身养性。
下面是今天看到的一句话,我只写上半句:
读书是让你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敛自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共勉。
2000字的读后感篇4
唱起青春之歌,书写和平永驻
徐徐升起的太阳,红的像血,就像用那革命战士的鲜血染红,那热血是多么珍贵,是他们生命中的一股暖流。
在这几天我看了《青春之歌》这本书。《青春之歌》是这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它感染、激励、熏陶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炎黄子孙。阅读红色经典——《青春之歌》的故事,可以弘扬爱国热情,更让我们懂得了今天优越生活的来之不易。
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战士的革命道路。讲了当秀妮生下林道静时,就离开了她,林道静高小毕业后考上了北平西郊的南山的女子中学,那时她已是一个颀长、俊美的少女。而她养母徐英凤为了钱财,让她嫁给一个阔佬,而道静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了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老师。然而,校长余静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的她想跳河自尽,却被一位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余永泽唤醒了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在余永泽爱的感动下,道静答应了他在一起,让她感觉到家的温馨,家的的温暖。但她不喜欢被人供养,先是寻找工作受到挫折,后是接触到了北大学生,思想受到触动。当遇到共产党卢嘉川之后,接触到了革命思想。而余永泽却阻扰她参加革命活动,而卢嘉川被捕,这事让林道静如梦方醒,决心离开自私而平庸的余永泽,参加了共产党,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革命战士。
当日本人来侵略时,是年轻热血的青年们的反抗,在大街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那雄壮、嘹亮的口号声,“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进攻!”“反对卖国求荣的国民党!建立民众政权!”“纪念‘三·一八’,青年学生自动组织起来,打到日本帝国主义”!那声音是那么激昂,那么愤慨,那么有力地震撼人心。
那时的青年渴望和平,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硝烟弥漫,火光冲天,血流成河……在1937年到1945年,这长达八年的抗日,有多多少少的人陷入这水深火热之中。翻开历史,哪一页不沾满血迹?战争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留下了只有悲痛,悲剧。全世界人们都渴望和平,我知道战争的丧钟一定会敲响,全世界一定会真正铸剑为犁,让和平永驻!革命战士用他们的青春来保卫国家,唱起青春之歌,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2000字的读后感篇5
我不会买衣服,不管是小时候还是大时候,都习惯了让妈妈操办,她觉得好的东西我一般都不会太抗拒,除了否决我很喜欢和在意的东西。所以在伟大的母亲的严格控制下,我很少会买到不值得的东西。
值得是什么意思?在我妈看来,值得的衣服就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能用完的不会被浪费,穿烂都要十几年。价钱不是问题,值得才是最重要的。她透露出来的一种生活观念我认为是很实在,且应该让我继承下来的,买东西要实在,做人要实在,童叟无欺,问心无愧。
可惜慈母多败儿,自己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为一大堆不值得的东西付出多多少少的代价,因为不了解,毫无经验,也自愿脱离母亲的控制,不甘心受指引,所以大多数的决策都偏激而扭曲。看着好看的衣服,看着好吃的东西,看着好看的人,我不会管值不值得,先努力去拥有再说。
我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本能,人的欲望,就是去追逐自己认为是好的东西,本能去追,没那么多犹豫不决,也没那么多繁琐的衡量。史铁生说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都追不上欲望的能力,这是永恒的距离。但事实上我们不会因为这份距离而逃避或者放弃什么,方向和动机明确的人只会想着如何到达终点。我得承认自己就是这么一个结果导向的人,不看值不值得,看怎么才能去达到。所以我就吃很多大亏,不管是在衣服、食物还是对人的感情中,我绝对是留着很多的败笔。衣服买了一堆穿了三两天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永远藏在柜子了,爱吃的东西一想到就要吃就一直吃吃到最后恶心拒绝了,找朋友不看是否志同道合一味付出最后被嫌弃了,聚会喝酒好像存在感能多一点那就夜夜笙歌。这仿佛就是歌里唱得爱就爱了错就错了不问值不值得。
张爱玲也说你别问我爱你值不值得,爱你就是不去管值不值得。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呀,再换言之可能就是伟大的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可是从来不问值不值得的我,现在不也还是芸芸众生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吗?爱可以不问值不值得,但除此之外,如果不求值得,那人生一定特别无趣吧。像我现在对自己曾经喜欢的美食都无动于衷了,对好看的衣服都下不了手,喜欢的人看看就算了,就是太不计较那份值得了。你不知道它值得,所以努力得到了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置了,最后还得嫌厌倦和占地方丢掉了,这是严重的不负责。
什么是值得?每个人的判断都不一样啊,我觉得不值得的别人觉得值得,我觉得值别人觉得花这钱和心思简直有毛病浪费。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一样啊,我的价值观就决定了我对值得的判断。所以这件事情值不值得绝对来说也还不是我说了算。
既然这样,就要稍微自己地假设一下自己的价值观是大概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了,那问值不值得就有意义了。
如果今晚还带着病熬夜明天就会喉咙痛更严重,巧克力饼干和糖果都没得吃了。熬这个夜值不值得,不值得。
如果还想着聊天不去学习,那未来的几场考试都不会怎么脱颖而出,我就会失去被好公司录用的机会。现在聊这个天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听着歌听着歌想起以前无法自拔了,深陷记忆十分怀念可是我知道这种悲伤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来帮忙收拾的。浪费这么多时间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想要优秀,所以我放弃过分的娱乐,值得。
我想要得到你的认可,所以我要去学习那些毫不擅长的东西,而且我知道学成之后的我必定也有所成长,值得。
我想要融入那个喜欢的人群之中,就算再怎么内敛和害羞,逼着自己去把脸皮铺厚,把强的自尊放下来变成更多让人舒服的自嘲,值得。
乍一看好像是道德上的自己约束,大家都觉得可以有,但是未必能够真正做到和做好。当然我也会面临这种麻烦和困扰,也会害怕阻力和困难,也会走着走着就对值不值得迷茫了,这种不确定性谁都没有办法抵抗呢。如果一定还要去为我们的结局和后果担虑的话,那个时候我们不该问值不值得,而是去问怎么办了。既然值得,那接下来就是怎么办的问题,而不是担心能不能办好的问题了。这个逻辑应该没错吧。有些事情要想,但有些事情也不应该想太多。
我自制力差,如果凡事不问值不值得,我会随心去做。我曾经常常这么做,确实自由自在,只是事后会觉得不甘和浪费。问一下值不值得,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慢慢要求自己学会去权衡而已。
所以,在我学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之前,我要问很多次自己,这件事值不值得,这个人值不值得。值得就去努力争取,就算后果自负。既现实,也踏实。
这就是今天的我,对值得这件事的思考。
2000字的读后感篇6
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孙少平是一个近似于宗教信仰的精神至上的奋斗者,不甘于生存在落后农村中,而又无力改变农村的苦难现实,他选择了逃避,努力为改善自已的生存方式而抗争,他的奋斗历程是典型的中国落后农村青年悲剧式的发展。为什么说是悲剧式?中国落后农村青年的个人奋斗、个人努力的原动力是跳出农门,奋斗目标和理想追求就是成为城市人,改善自我生存条件。而他倾尽青春精力所得到的是城市人所摒弃的、不屑一顾的生活方式。
他的自尊无非是对这种悲剧式的自我奋斗的自我肯定,竭力保护奋斗成果的自卑;他的自信无非是对自我艰辛的补偿式的自我评价;他的自强无非是唤来城市人的同情和怜悯,可悲的是孙少平始终没有觉悟,而最终失去了奋斗目标,因为他的导师、他的精神之源、他的奋斗原欲、他的青春偶像已从形体上灭失,田晓霞启导他、激发他,甚至不惜以青春为代价鼓励他,目的是为了唤醒他的人性发展,不致于泯灭在尘土之间,能保持一种高尚追求,实现人生最大价值,而田晓霞死后,她的精神并没有激发孙少平向上努力,孙少平的人生抱负在报恩式的庸俗生活中、在救世主式的责任担负中搁浅在一个悲哀的矿工家庭中。
孙少平努力用保尔·柯察金的思想支撑自己,带给自我奋斗的勇气,但保尔的奋斗目标是改善大众的生存环境,担负的是苏联青年的神圣使命,孙少平呢?他恰恰沉落在为保尔所唾弃的为个人而生、为家族而生耻辱中,孙少平未竟的愿望是为父亲箍几孔窑洞,是典型的“衣锦还乡”的翻版。因此在奋斗意识上,孙少平依然停滞在双水村农民的自私、闭壅、虚荣之中,他与双水村农民的根本区别是他牢记了田晓霞教诲,没有去背个褡裢,抓个猪崽儿,而是努力挽救了他的城市意识、城市追求、城市形象。
中国农村青年的悲剧就在于“出身农门,不甘于农门”,不屈从于不平衡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分配,这种悲剧的实质是国家制度的悲哀。孙少平式的农村青年所努力追求的就是“吃官饭”,将这种“中国式”悲剧演绎得一波三折。
人的命运一部分是人的性格造成的,一部分是自身素质造成的,一部分则是社会环境造成的,命运发展并非不可知的。孙少平积极知识的追求、积极的人生追求和强烈的机遇意识决定了他不会同于双水村的普通农民,但他个性的偏颇、知识的偏狭、对社会认识的偏窄,造成了他前途发展的艰辛性。孙少平的优势是他的人格、学识和体格,他极致发挥的是他的体格优势,而人格和学识没有得到充分演示,如果没有田晓霞的赏识,他只能埋没在乱石堆中或煤井深处。因此,孙少平没有充分认识自我,把握自我,而是在盲目地追求城市生存,他活得很悲哀。《平凡的世界》不仅塑造了农村青年追求城市生存的悲剧,还塑造了农村青年追求城市式爱情的悲剧,爱情盲目性致使失望和失常;金秀的农村封闭意识使她对爱情的认知始终没有超脱“原西血缘”,金秀的爱情选择,注定是苦涩的,孙少平对她的回避,再次证明他的个性懦弱性,金秀对孙少平来说,无疑是田晓霞灵魂的再现,然而,孙少平对这种田晓霞式感情总是逃避着、憧憬着、满足着、痛苦着。金秀和兰香是农村青年中优秀的代表,求学也是农村青年成材的成功之路,但相对于金秀,兰香的思想是开放的,是奔放的,她研究的是天体,她把爱情构筑在对学术的追求上,达到爱情与学业的和谐。
读完《平凡的世界》,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苍桑,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读完之后,却始终被文中的一个场景感动和激励着,那就是--孙少平在一个未完工的围墙内,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在看书。
2000字的读后感篇7
今年的五月九号是我毕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我终于被党组织批准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正式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在预备期内,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充实自己,我又重新阅读了红色经典小说《青春之歌》,收获良多,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
?青春之歌》是我国著名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作者以林道静——一位地主家庭出身的小姐,克服重重的苦难,挣脱精神的枷锁,最终成长为 一名勇敢坚强的共产党员为故事主线,描写了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九”学生运动这段历史时期北平一批有爱国热情的青年人逐步走向成熟的成长史和抗争史。深刻地表现出了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昂扬的革命热情和旺盛的青春激情。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青年学生逼人的青春活力和激情。直至今天,那火一样的青春激情仍然在燃烧着我的心,让我的内心激情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一个由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经历具有普遍性,代表着那个时代广大的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条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她经过了一个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由于深受继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叛性格。在内心深处,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所以,为了反抗不幸的命运而毅然选择离家出走。这可以说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迈出的共同的第一步。但在当时,她仍然算不上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还常常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才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成为一名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者。
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虽然家庭生活算不上幸福,只要她愿意,她还是可以安心地过着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然而,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不甘心平庸混沌地度过平凡的一生。于是她选择了离家,选择了改变,选择了反抗。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和打击,林道静没有灰心失望,她没有选择放弃妥协。尽管前行的道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她选择笑对坎坷,笑对挫折。凭着不服输、不妥协的精神,她顽强的抗争着,在抗争中走向成熟,在抗争中走向胜利,在抗争中凤凰涅槃获得新生,从而收获了自己别样的青春,收获了自己别样的人生。这样的人生,精彩纷呈;这样的人生,浓墨重彩;这样的人生,引人入胜。
读着《青春之歌》,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或许无法拥有对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通过主人公林道静和其他爱国学生们的成长和进步过程,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他们所拥有的不一样的“青春”。他们的青春是这么的有力,那么的昂扬,他们找到了青春的节拍,并紧随其后,从而收获了激情四射的壮丽人生,不可否认,他们是幸福的。读这部作品的时候你就好像回到了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停下来,那个时代不让你停下来,他催着你前进、前进!这就构成了它独特的青春舞步,催人奋进,只要你还有一点点青春的气息,它就能点燃它,燃烧你。让你紧跟着激情澎湃的时代脉搏尽情舞动,尽情挥洒美好青春。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意义非凡,但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太短促了,然而也正是因为它的短促才更显得它的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青春是首歌,面对刚刚奏响的青春乐章,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青春是幅画,面对刚刚铺开的人生画卷,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画好青春的每一笔,让青春的画面绚丽多彩。斗争年代的血与泪,苦与乐,是那么深邃,让人久久难以忘怀,抬头看看窗外阳光明媚,春光正好,枝头鸟儿轻吟浅唱,岁月妖娆。如今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安详,然而忆苦思甜,我们不能忘记,那段屈辱的历史,那些英雄前辈用血肉拼出来的胜利。当然,历史已成过眼云烟,新的时代,还要由我们这些新时代的青年用我们多彩的青春谱出崭新的激昂的“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是一部充满战斗激情的动人小说,唱出了那个时代青年人的心声,也唱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我们这个时代也需要那么一部“青春之歌”。当我们再次迷茫,再次彷徨,再次萌生放弃希望的想法,让青春之歌来唤起那封存的激情和活力,激励我们在生活中继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写下属于自己的青春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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