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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1
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径直奔向天堂,我们都径直奔向另一条路。小说开头的这段话可以说是最有名的了,千古流传,道出那个时代的繁杂,苦难与希望并存。
看《双城记》的初衷是基于狄更斯先生的大名,虽然看的是翻译本,但可以说,仍旧精彩万分。事实上,在读小说过程中,我一直倾心的不是男一号达内先生,而是所谓幸福的垫脚石——西德尼卡顿。
?双城记》的情节,对于我们这些看多了故事的人,是近乎于老套的。达内先生年轻英俊,博学多才,有着足够自食其力的资本,以及他的身份,没落的贵族,多好听的名号。露西则是典型的小家碧玉,温婉贤淑。玉子佳人,好一对天造地设的仙眷。
整本书里,我认为的,最悲剧的人物就是西德尼·卡顿。论才学,他不输达内,要知道开篇时达内的牢狱之灾还是靠卡顿先生唇舌消去的呢;论长相,书中也特别的说了,两个人惊人的相似,只是,卡顿多了几分人世的沧桑;论爱情,卡顿对露西的一往情深令人动容。有着不输主角的身家,却落得那样的结局,悲剧的美感恰如斯般绚烂。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动荡的西方,时值法国大革命,主人公们奔走于英法两国的伦敦和巴黎。马奈特大夫由于目睹法国贵族草菅人命并试图打抱不平,不幸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了18年之久。出狱后他和女儿露茜一起来到英国,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女儿相貌出众,追求者云云,后与一位法国青年夏尔达奈结婚,不想这位法国青年本不姓达奈,其姓为埃弗瑞蒙德,正是当时关押马奈特大夫的法国贵族的嫡亲,不过这位埃弗瑞蒙德自愿放弃了继承家族的姓氏和财产,并且选择隐姓埋名,在英国自力更生。恩恩怨怨,后来大夫与达奈达成协议,不将这一真相告诉露茜。一家人其乐融融得一起生活了几年,也迎接了小露茜的降临。而法国大革命的发生给这一切带来了转折。为了解救被法国革命群众关押的以前的管家,达奈单枪匹马来到法国,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过单纯,法国早已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法国。如跳入火坑一般,达奈到达巴黎后便被立即作为流亡贵族关押起来,毫无申辩可言。马奈特大夫一家不久也赶来了巴黎,于是在革命的浪潮中这一家人的命运也是起起伏伏。
卡顿,一个因为酒瘾和不愿意阿谀逢迎而被浪费了才华的人,表面冷漠内心却是善良无比,也许是对时代的绝望他甘于在一个没有多少才华的律师手下当帮手。但露西的到来却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不同的变化,他对露西的爱由始至终不求回报,不论是最初为达内辩护开脱的表现,还是在达内受困巴黎后义无反顾陪同露西前去革命中的巴黎,甚至是最后为了露西的幸福甘愿为她牺牲自己的生命,换取达内的安全,从容赴死,无不透漏着这个外表冷漠的男人中内心的温存。“我现在所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做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这是卡顿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全文的结束语。每次读到这一句,即便我现在把它写下来,我都止不住地为他感动。
我始终愿意相信,达内和露西的后人们会永远传唱着卡顿的故事,而卡顿用自己的爱为他们倆编织的道路永远充满爱与希望。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卢梭的《爱弥儿》是一本名著。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卢梭对爱弥儿的是一种尊崇自然的。从先到后的体育,感官,智育,德育和爱情,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普遍性和差异性去对待学生。的来源有三种:一是自然,也就是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目的是培养自然人,真正的人。二是人,也就是者有意识有目的的指导。三是事物,也就是环境的影响。这三种需配合一致,才是自然的。
一、自由的渴求
我对这本书上的很多观点很感兴趣,如文中的:“要爱护儿童,帮他们做游戏,使他们快乐,培养他们可爱的本能。你们当中,谁不时刻依恋他始终是喜笑颜开,心情恬静的童年?你们为什么不让天真烂漫的儿童享受那稍纵即逝的时光,为什么要剥夺他们绝不会糟蹋的极其珍贵的财富?他们一生的最初几年,也好象你们一生的最初几年一样,是一去不复返的,你们为什么要使那转眼即逝的岁月充满悲伤和痛苦呢?”
在《爱弥儿》中,字里行间都透露著作者对“自由”的渴求,因此特别强调应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应使对象成为天性所造就的人,而不是人所造就的人。但瑕不掩瑜,卢梭以平等博爱的心怀他的爱弥儿,这个假想的孤儿幸福地生活在不被强迫的自由世界。
卢梭对教师的要求也是极严格的,他是这样说的:“人们也许希望他的教师曾经是教过一次学生的,这个希望是太大了;同一个人只能够教一次学生,如果说需要教两次才能教得好的话,那么他凭什么权利去教第一次呢?一个人有了更多的经验,当然可以做得更好些;但他是不可能这样做下去的。不论是谁,如果他相当成功地把这种事业完成一次之后,他就会感到其中的辛酸,因此就无心再从事这样的工作了;至于说他头一次就做得很糟糕,那就可以预断第二次也一定是很坏的。”我觉得这个观点对于我们来说,是要引起注意的。当我们在上遇到了问题时,而又苦于找不到解决办法时,有时会采用一些消极的做法,也就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办法,那么今后我们要不断探索解决之道。
二、愉悦的教学和学习
卢梭极力反对书本诵习和空洞的文字说教,强调儿童从现实中探索真理,追求真正和有用的知识。他说:“我憎恨书籍,他只教我们谈论我们不懂得的事体。”又说:“教师所教的是为了什么呢?文字!文字!文字而已!在他们所夸示的种种教给儿童的科学中,他们永不注意选择儿童真正有用的知识,因为儿童们不得不去应付事实,也无法不全盘失败了。”因此他建议道:“请勿以文字给予你的儿童,它应当是纯由经验而学习。”“凡是他们能够由经验中学习的事体,都不要由书本去学习。”卢梭主张在现实中追求真正和有用的知识;相应地,他要求教师放弃繁琐的讲解,提倡师生在共同活动中进行教学。卢梭说:“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你都要从做来教学,而且只有在做的方面没有问题时,才进行文字教学。”卢梭在《爱弥儿》中,列举许多在现实中师生共同活动中进行教学。例如,爱弥儿在秘密的临海中迷失了路途,于是在教师的指引下,根据阳光照射的方向和森林所在部位,推断出回家的路,可见,天文和地理的知识是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场合学习的。又如,魔术是操纵水盘中蜡制的小鸭游来游去,这桩秘密被爱弥儿戳穿了,在这一场合中,爱弥儿懂得了有关磁铁的知识。
为了确保师生共同活动中有效的教学,卢梭倡导尊重儿童天性自由发展的方法。首先,卢梭以为人天性好动,在好动这一天性基础上发展出好奇心。在天然好奇心的驱使下,人不断探究,发现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物。因此,贯穿卢梭教学论的一个中心思想是:“问题不在于告诉他一个真理,而在于教他怎样去发现真理。”由这个中心思想,卢梭得出了关于良好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习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毫无疑问,这是所有一切良好的的一个基本原则。卢梭的全部教学论主张无非是这个基本原则的具体化。从这个原则可以看出,卢梭所谓的“良好的教学”即发现教学,发现教学的基本构成要素即“学问的兴趣”和“学问的方法”。这两个要素是获得知识,发现真理的工具,而不是知识、真理本身。因此,卢梭的教学论不是只是本位的,而是兴趣、能力趋向的。
其次,卢梭十分注重教学要适应儿童、青年身心发育的水平。他希望教师根据儿童水平选择学习内容,从简单的儿童熟悉的事件说起,坚决反对硬把成人的需要作为标准来选择教材。卢梭认为:“人们对于儿童们的知识领域认识错误,把儿童所没有的制师人为儿童已经具备,并且教儿童去理解那些不能理解的东西。”于是,他劝告老师道:“永远不要把儿童不能理解的东西向儿童说明”“你在研究自然规律的过程中,要永远就最可见和最新明的现象着手。”此外,卢梭还希望儿童学习的进度要恰当,不急于求成,不贪多图快。他说:“纵令最有天资的儿童,你们也莫要设想在我们教导他的三四年时间内,能对一切艺术和科学都有所理解,以致到他长大时能够独立地进行研究。”
最后,卢梭要求教学要注重对于事物的接触或直观。卢梭以为感觉是知识的门户,把感觉经验视为发展理性的基础,因此极为注重要从外界事物获得印象,他认为对于事物有了直接的接触和观察,才能确实了解事物的意义和观念。这就是说:“我们真正的教师时经验和情绪。”也就是由实在关系而得到各种观念的心灵是透彻的。所以这是一条通例:除非不能把实物给儿童看,否则永不要以符号代替实在的实物。因此,卢梭重视实地考察和旅行参观,以便在丰富而确实的感性知识基础上,探索事物的规律。爱弥儿在学习农业、土壤、物产和种植方法,是亲自夏天观察以及在和农民一道操作中进行的。他采集植物和矿物的标本,是在实地参观调查中进行的,他绝不关在房内死读书,而是走向实际搞研究。
我们来看看之后的爱弥儿成长的如何:懂得自然常识,懂得人情世故,重视对他有用处的东西,喜爱劳动,性情温和,有耐心又顽强,充满了勇气。不惧怕疾病。具备社会道德。没有恶习,身体康健,思想健全,心地自由。
我想这也许是所有父母希望自己孩子所能具备的能力了吧。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3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4
今年5月,我终于读完了巴金的巨着——《家春秋》。
这本巨着我花了两年半时间才断断续续读完。当我合上那厚厚的、沉沉的书时,我发现,我的眼泪早像是那止不住的洪水,汹涌地冲破眼眶,一道又一道的泪珠滑落了我的脸颊。
?家春秋》讲述了高宅有兴起至极盛而终于子孙分家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书中的人物各个个性鲜明,每一个人物都代表着一中不同性格的人。
高家的三个孙子——觉新、觉民、觉慧,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性格:觉新是长孙,是一个被传统礼教所束缚的人,是一个做事让人三分的人;觉民是一个有着一腔热血的有识青年;觉慧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勇敢好胜,敢于冲破传统礼教的束缚。正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同的性格,所以他们每个人的人生结局不同。
在《家春秋》一书中,我看到了中国旧社会礼教的可怕。()觉新曾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他曾想要出国留学,专攻化学,这一切都因为他是“高家的长孙”这一身份而破灭了,长辈们让他娶妻生子。天生温顺于长辈的觉新只好娶了瑞玉为妻。高太爷去世时,瑞玉怀有身孕,长辈们因为“血光之灾”这个封建迷信说法,而逼瑞玉出城生产。瑞玉最后在城外难产而死……
诸如此类的惨剧时有发生,蕙、梅表姐、枚表弟、淑贞……哪一个不是被活活逼死的!我为那些年轻的灵魂流过一些泪,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被那些“长辈”顽固不化的“传统礼教”思想所害的!他们都是“牺牲品”!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因为在那样的旧社会里,我会闷得透不过气来。
记得我曾厌过学,当我读了《家春秋》中淑华想尽办法想要读书那一段后,我深深地自责,我没有好好地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更没有尽到一个做学生应尽的义务——好好学习!在那之后,我明白了很多——我们应该要好好学习,珍惜身边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因为在那样的旧社会里,我会闷得透不过气来。我们不用去于旧礼教、旧社会作斗争,那么,就应该趁自己年轻之时多学一些知识,早日成为对全社会有用的人。
虽说巴金的《家春秋》揭示了中国旧社会的黑暗一面,让我看到了、感受到了旧中国旧家庭中人们身不由己的生活,让我觉得生活有时是一场悲剧。但是,我转念一想,这生活好比激流,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停止过,没有什么可以将它阻止,只有自己将自己吓退,我们要做的就是战胜困难。
所以说,生活不是悲剧,它应该是一场“搏斗”,一场自己与自己,自己与困难的搏斗。
在生命的激流流淌途中,那激流必定也曾溅起过浪花,那浪花不是单一的,这里有爱、有恨,有欢乐,当然也有悲伤……要问那动荡不息的激流流动的信念是什么?我想,一定是“战胜困境,汇入海洋”!
我们还年轻,我们要好好生活,好好读书,我们还应该征服生活。就像巴金爷爷说的:“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们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5
暑假,我迷上了红色经典系列丛书,如《红岩》,《铁道游击队》,《红军不怕远征难》……几乎天天和她们约会在一个个静谧的下午。杨沫写的《青春之歌》带给我挥之不去的记忆。
此刻,我的眼前又出现了《青春之歌》主人公——林道静。这位传奇女性的人生总让后人为之感叹,为之敬佩,这位“女保尔”以她的年轻、热情、斗志,无私地为革命抗战所奉献着。她孤独的脸略显苍白,那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她的眼神仿佛向读者诉说着;“我痛恨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更痛恨日本帝国主义!”她的一举一动在向我们暗示着:“腐败,封建社会,日本帝国主义终究会被我们打败,真理是必胜的!”;她的心在怒吼着:“不愿当奴隶的人们起来斗争啊!我们坚信,一定能把日本帝国主义赶出这属于中国的地盘!”
“冲啊,冲啊……”随着林道静的一声愤慨的呼喊,上百民学生凝成了一座人的铁壁,开始愤怒地向包围他们的军警冲击过去。许多名教师和学生向拦阻他们,毒打他们的军警肉搏,道静、晓燕、槐英几次被军警打倒在地,秀发蓬乱了,脸青肿了,鼻血不争气地流了出来,而她们又昂然挺立起来,不顾一切地冲去……他们用热血唱响了他们心中的青春之歌。
人的一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有低谷,也有峭壁悬崖。有些人被吓倒了,而有些人则挺了过来,他们面对的是成功的指示牌。
读完《青春之歌》,我不禁掩卷沉思,只有坚定心中的信仰,青春才是一首无悔的歌。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霍金。他虽然全身瘫痪,不能说话,就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一个小对话机和语言合成器与人进行交谈;可他并没有放弃,最终成为了“宇宙之王”“另一个爱因斯坦”“ 不折不扣的生活强者”……身残志不残的无腿作家张海迪,无臂钢琴家刘伟斩,无臂游泳健将曹会琛等都挺过了一道道坎,没有被挫折打败,走向了成功的彼岸。
我明白,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从现在开始奋斗,青春的旋律时而悠扬,时而激情四射,我要做的就是积极备战,努力完善自己,这样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相信自己,没有过不去的坎!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6
童年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方法和疗救之方。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长有其自然的规律,儿童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进程。这就好比孩子是一颗幼苗,幼苗是需要自己成长的,而我们所做的工作只需静待观之,需浇水时浇水,须施肥时施肥,而不能拔苗助长。儿童就应该遵循这个自然规律,让他们朝着该有的方向发展。成人应该只是一个引导者,起着催化剂的作用,而不应该帮他们画好路线。这和夸美纽斯的必须遵循自然的观点是一致的。
作为老师,我看到,当今的社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寄予所有的期望。于是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很小就学东西,钢琴,美术,乒乓球,毛笔字……不管孩子自身愿不愿意。
而蒙台梭利为我们介绍了儿童的几个敏感期。有一个敏感期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所以儿童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们与生俱来许多惊人的才能,而这些往往都是成年人所丢失的。比如说,他们对外界观察入微,那种细致程度是大人所不能做到的。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孩子。他总是能发现我们其实早已经看到但是早已经忽略的东西。记得有一次,一个和我们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来我们家,我的孩子还很小,不认识,我教孩子叫这位邻居姑姑。孩子当时没有吭声,当时我还蛮尴尬的。后来问到原因,孩子说:她不是我的姑姑,她眼睛下面有红的东西,我的姑姑没有。开始我纳闷,什么红的东西?等我再一次看到这个邻居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原来孩子看到了她脸上有很小很小红色的酒痣,而我跟她相处了十几年,全然忽略了这一点。
另外,书中成人与儿童冲突这一部分谈到了青春期叛逆的问题。
经历着青春期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可以肯定的是,我有过。记得小时候,因为母亲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就在家里的图画本上画一个人,上面写上妈妈的名字,然后还在旁边写上大坏蛋三个字。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孩子们也会叛逆我们呀。接触到的很多家长,都是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拿筷子夹菜吃饭,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全是大人再喂。
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蒙台梭利认为:成人需要一个新人去唤醒他们,用他们早已失去的那种富有的活力的勃勃生机再次激发他们,成人需要一个以不同方式行事的人给他们以更好的生活启发。
?童年》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7
看完《孔子》电影后,心情非常激动,同时也被孔子的“仁”“礼”思想和他以及他的弟子们的治学精神感动着……其中,最让我震撼的就是孔子的弟子——颜回!
颜回在电影中出现的镜头很少,共有五次出现,而且每次的镜头不到五秒钟,只有在他临死前的镜头拍的最详细。
他的死是因孔子的书而死。当时,孔子和他的弟子们正在赶路,冰天雪地。地上、湖里全是冰,当他们要穿过湖时,突然湖上有块冰裂了,车子和书卷都掉进了湖里,这些书卷可都是老师一生的心血啊!颜回不顾一切的一头扎进湖里,奋力抢捞那些书,他一次又一次的把捞上来的书送到冰岸上,然后又一次次的返回湖底去捞那些书。颜回本可以游上岸来的,可以不用去捞那些书,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书落到湖底……当他再一次扎进水里时,他太累了,最后筋疲力尽,再也没有上来…看到这里,我感动得哭了,我相信同学们也流泪了。
在颜回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畏的精神,由此也体会到了两点。
第一,他十分尊敬他的老师,因为他可以不顾惜自己的生命而去保护老师的书,他认为老师的那些心血比他的生命都重要。第二,颜回是个有信仰的人。一个有信仰的人,当信仰和生命两者只可取一时,他就会把生命置之度外。而颜回的信仰就是要发扬孔子的思想,而这些信仰都在他的老师孔子的书中。
颜回保护的不是简单的几卷书,而是他的伟大的——信仰。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8
孔子主张遇事依时而定,灵活应对,但这绝非没有原则地肆意妄为。其实,在孔子思想中,“时”与“仁”是交融会通的,依时而定的所作所为,正是为了争取实现仁道的远大理想。
?论语·阳货》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公山弗扰盘踞在费邑图谋叛乱,召孔子去,孔子答应了,意欲前往。子路以公山弗扰是叛臣,反对孔子去。孔子说:“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孔子的回答是:如果给我机会,我是不会错过时机的,我将会使周文王、武王的仁义之道复兴在东方!由此可见,孔子的“时”是和他所主张的“仁”密切相关的,为了实现仁道的远大理想,有时需要采取灵活变通的手段。
从对管仲的评价上也可以看出孔子思想中“时”与“仁”的交融会通。对于君臣关系,孔子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这里把“事君以忠”作为对臣下的要求。但当论及管仲时,孔子却没有拘泥于成见。历史上,管仲和召忽曾共同辅佐公子纠,当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继承君位后,召忽自杀以殉,而管仲却成了齐桓公的宰相。子贡从常理出发,认为管仲的行为是不忠不仁。但孔子并不这样看,相反,他从一个政治家的角度和天下政治统一的高度否定了管仲“非仁”。而是认为正是由于管仲,齐桓公得以称霸诸侯,并以周之德政匡正天下,人民至今都享受着这一恩赐。这里,孔子把对人民、对天下一统有大德的政治作为称作仁。这的确是孔子的远见卓识,他第一次明确了仁不仅是个人品德,而且还应包含政治作为。这正反映了孔子在评判人物时顺应潮流、依时而定的“时”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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